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事发单位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事发单位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矿泉水供应用户,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医疗保障应急预案5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威胁。为预防破坏性地震引发的灾害,确保医院防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医院造成的损失,保证医院正常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结合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及原则
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统一部署,紧急处置,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尽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防震抗灾领导小组
下设防震抗灾办公室,挂靠在院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和其他事项。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副院长
组员:各科室主任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
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医院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医务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医疗器械、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机构分工及职责
1、政宣工作及通讯保障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宣教科主任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宣教科科员
职责:
(1)使用广播、闭路电视、院刊、学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和省、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法纪。鼓舞在院患者及其家属;院内员工及其家属抗震救灾抢险的信心,宣传抗震防灾知识,平息地震谣传,稳定和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等工作;
(2)保证院抗震防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和各应急和作组之问的通讯联系,保证指挥部与市抗震防灾部门的通讯畅通,并专设与市电话专线,禁止任何人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