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派出所分别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各派出所管辖单位消防巡查。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联系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各警种要切实把警力部署在火灾多发时段和场所,尤其对“五一”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发生。
三、消防巡查重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设置及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主动提请政府协调公安、文化、工商、安监、旅游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执法,特别在“五一”期间,对火灾隐患难以整改到位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果断采取各类关停措施,切实强化执法效能,将各类火灾隐患整治到位。
(二)严格执法。
检查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对未经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擅自开业的,要一律予以关闭,并依法严查重处有关责任人。
对存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对火灾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到彻底整改,对那些只顾营利、不顾安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置,该罚款,该采取强制措施,绝不能心慈手软。
(三)全程督导。
“五一”期间,县局将组织指挥中心、消防、治安、警务督察等多个警种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实施严格督察。
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五一”期间具体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和责任全部落实。
五、评选目的
为了肯定、鼓励在岗位上勤劳奋进、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优秀劳动先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劳动、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身边典型,掀起“比学赶超”热潮,在县国土系统开展“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活动。
六、评选条件
1、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国土系统正式干部职工(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2、品德良好、为人正直、爱岗敬业、勤奋好学、积极奉献、廉洁自律、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较强;
3、服从组织管理,听从领导安排,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评选程序
1、提名候选人。
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均可推荐三人(不限股室),实名推荐,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报考评小组。
2、资格审查。
考评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得票多少取前十名,将其先进事迹在局网站、局大厅显示屏进行一周的公示。
3、全员投票。
公示结束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取前五名.
4、综合评定。
考评小组对前五名候选人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局年度“五一劳动模范”人员一名。
八、评选标准
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具有原则性、政策性,对待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