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教育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意识。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小流氓、小混混势力。
同时,要注意化解影响幼儿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保幼儿园政治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和清理整顿幼儿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游戏机房、网吧、音像书刊店,特别是对于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要进行严格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和非法经营者坚决要求予以取缔,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种文化场所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
(4)、整顿幼儿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对于无证经营和影响交通秩序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等要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引发交通事故一
些集体事件的发生。
(5)、集中力量对幼儿园内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确保园内一方平安。
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确保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梅渚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全镇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以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常态巡查、营造氛围为手段,全面整治提升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从4月开始,集中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使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交通秩序井然有序,不良现象得到遏制,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卫生死角得到清理,市容环境整洁优美,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三、整治任务
(一)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娱乐场所。
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开办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麻将馆、足浴按摩、彩票经营点等娱乐场所,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
(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文明办)。
(二)查处校园周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拉网式清查校园周边的文具店、书店、食品店、摊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并加强巡查,防止反复。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文明办)。
(三)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
依法查处校园周边书店、报刊亭、音像店、文具店和流动摊点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教材、教辅及音像制品行为,特别是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行为。
(牵头单位:镇文广站,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文明办)。
(四)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行为。
禁止在校园周边非法行医的诊所。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五)拆除校园周边违法建设,规范流动摊贩。
拆除校园周边的违法建设,取缔学校门前和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流动摊点,禁止校园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镇文明办,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六)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全面清查校园内及周边出售食品的商店,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把奶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全面检查学校周边“小餐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责令限期整改,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教育学生远离“三无”食品、“垃圾食品”。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卫计办、)。
(七)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加强上放学期间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管理,重点查处校园门前道路掉头、逆向行驶、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完善学校附近的交通安全标识、设施;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区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强化校园周边道路技防、路灯建设,确保学生夜间上下学安全。
(牵头单位:镇中心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住建办)。
(八)强化消防安全监管。
全面清查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