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亩大棚,每亩一年最少在一万以上,加上露地,一年的收益在15万左右。
蔬菜品种:
常规蔬菜分类:蔬菜分类可分为:白菜类、甘蓝类、根菜类、绿叶菜类、葱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薯芋类、水生蔬菜、多年生蔬菜、野生蔬菜、食用菌类。
按食用器官分为:根类、茎类、叶类、花菜、果菜。
特种蔬菜:荠菜,樱桃番茄,黑美丽西葫芦,水芹,水果黄瓜,砍瓜等。
农业水果创业项目计划书2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利用保险市场机制,全面铺开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有效减少农户因灾损失,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
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调控手段,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户等参加水稻种植保险,增强农业、农民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
(三)参保自愿。
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及改进承保理赔服务方式,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促进农户自愿投保。
(四)协同推进。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妥善协调和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积极推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种植水稻的农户、国有农(林)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国有农(林)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可单独投保,其他农户以行政村为单位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种植的水稻遭受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期间。
水稻种植保险期间从投保的水稻秧苗插齐或者移栽成活后起,至水稻收割时止。
具体起止时间以保单载明日期为准。
(四)保险金额。
按照“低保障、广覆盖”原则,以水稻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不包括人力成本)确定保险金额。
全市统一保险金额为每造每亩400元。
各县(市、区)因提高保障程度,由此增加的保费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
(五)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全市水稻种植保险费率统一按5%执行,保险费为每造每亩20元。
1、各级财政补贴标准。
水稻种植保险保费各级政府承担80%,即每造每亩16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7元),省财政补贴30%(6元),市财政承担5%(1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2元)。
2、水稻种植户自负保费的20%,即每造每亩4元。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四、实施办法
(一)承保流程
1、各行政村农业保险协保员协助经办保险机构收集农户资料、保费,开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