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故责任人和一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畏罪逃匿。
二、其它预案和制度
(一)大型旅游活动(超出100人)、特殊惊险旅游项目和特殊群体旅游活动管理。把旅游安全始终放在首位,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安全因素,及时做好安全提示工作;在组织大型旅游活动、特殊惊险旅游项目(登山、探险、等)及组织学生、老年旅游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或相关组员,必须亲自审核活动的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充分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对于导游带团过程中,部分游客极力要参加一些危险项目旅游的,导游要求游客、全陪、领队签订导游随身携带的我社危险项目旅游协议书,强调参加危险旅游项目纯属自愿,若由此而引发的其他纠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旅游者个人承担,不涉及他人责任。
(二)加强旅游业务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做到不超载、不违章、不疲劳驾驶、不开故障车等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
(三)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小组成员负责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五)及时做好总结分析。公司处理应急事故小组成员应依据有关案件的性质及原因,组织员工认真分析,总结与教育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顾客进公司或来电话询问、咨询时,问到的第一位员工或第一位接听电话的员工,为首问责任人,该员工应当立即接待来客或来电。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诿。
三、对顾客提出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不厌其烦地给以耐心、详细、周到的.解答,语言应亲切、柔和,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语焉不详。
四、如顾客的问题必须由其他员工解答时,应明确告知接待部门的名称与接待人的姓名,有条件的,应亲自陪同前往,并向接待人员扼要介绍顾客的问题,避免顾客因重复提问而感到不快。
五、首问责任人或接待人员在解答客户问题时,应随时保持与客户的互动与交流,避免因需查找资料等客观原因长时间静场、或不与客户见面,而让顾客坐冷板凳。
六、如顾客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有较强的政策性和一定的程序,确实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如实告知顾客,请其留下联系电话,约定确切的回复日期。期间非经办人的责任原因需延期答复的,应电话通知顾客。
七、顾客的询问、咨询属重要内容的,应书面记录在案,并按公司制定的《请示报告制度》汇报。
八、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篇6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方针,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红光新村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1、旅游安全工作方针:旅游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旅游安全管理职责: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村的旅游安全各项任务。对村内各旅游景点及农家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1、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2、事故处理程序
(一)由村旅游安全员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救护任务。
(二)由村安全员与陪同人员立即将事故上报主管部门。
(三)由村治保队严格保护现场。
(四)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察。
(五)村委会班子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六)对特别重大事故,严格按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七)督促责任方认真做好伤亡的赔偿工作。
三、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一)对单位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对个人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惩罚
(一)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由村委会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
3.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