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确保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梅渚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全镇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以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常态巡查、营造氛围为手段,全面整治提升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从4月开始,集中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使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交通秩序井然有序,不良现象得到遏制,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卫生死角得到清理,市容环境整洁优美,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三、整治任务
(一)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娱乐场所。
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开办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麻将馆、足浴按摩、彩票经营点等娱乐场所,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
(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文明办)。
(二)查处校园周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拉网式清查校园周边的文具店、书店、食品店、摊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并加强巡查,防止反复。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文明办)。
(三)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
依法查处校园周边书店、报刊亭、音像店、文具店和流动摊点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教材、教辅及音像制品行为,特别是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行为。
(牵头单位:镇文广站,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文明办)。
(四)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行为。
禁止在校园周边非法行医的诊所。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五)拆除校园周边违法建设,规范流动摊贩。
拆除校园周边的违法建设,取缔学校门前和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流动摊点,禁止校园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镇文明办,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六)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全面清查校园内及周边出售食品的商店,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把奶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作为重点监管品种;全面检查学校周边“小餐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责令限期整改,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教育学生远离“三无”食品、“垃圾食品”。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卫计办、)。
(七)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加强上放学期间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管理,重点查处校园门前道路掉头、逆向行驶、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完善学校附近的交通安全标识、设施;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区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强化校园周边道路技防、路灯建设,确保学生夜间上下学安全。
(牵头单位:镇中心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住建办)。
(八)强化消防安全监管。
全面清查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镇教管委,责任单位:镇中心派出所)。
(九)查处校园周边违法户外广告。
对校园周边的各类户外广告展开地毯式检查,重点清理和查处一些影响学生心身健康,与环境不协调的广告。
(牵头单位:镇文明办,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十)排查和稳控社会危险人员。
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切实把本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严重不满、心理失衡的人员排查出来,立即逐一落实教育、疏导,落实稳控措施,坚决防止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杜绝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极端个人行为的发生。
(牵头单位:镇中心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教管委、镇卫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