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反恐防暴应急处突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对广大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中央和市委及市教育工委关于反恐防暴的工作部署,从维护首都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反恐防暴的各项预防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内放生的恐怖暴力事件,确保教职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一)发生涉及学校或可能涉及学校的恐怖事件的处理;
(二)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针对学校实施的恐怖暴力活动的预防和控制;
(三)学校内发生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包括并不限于暗杀、绑架、爆炸、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投毒、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暴力威胁或暴力破坏活动;
(四)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起的恐怖暴力活动;
(五)匿名恐吓电话、信件、网上信息所反映出的可能发生的暴力或非暴力恐怖威胁活动;
(六)邪教组织或成员在学校制造或扬言制造的恐怖暴力活动等。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保护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恐怖暴力事件对学校造成的危害,是学校的重要职责。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恐怖暴力事件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将恐怖暴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联动,根据上级的规定处置好学校恐怖暴力事件。
(四)加强教育、稳定情绪的原则。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对恐怖分子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识别能力,学习和掌握一些防恐防爆常识,引导教职员工在恐怖暴力事件发生时能保持冷静理智,稳定情绪,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五)科学、谨慎与快速处置的原则。在暗杀、绑架、爆炸、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中毒等恐怖及恐怖威胁活动发生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专门机关协助处置恐怖暴力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快速而谨慎地做出决策,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快速控制现场、疏散群众和救治伤员、抢救物资、扑救因事件发生引起的火灾等,控制和减少事件造成的各类损失。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的原则。为了防止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内外的不良媒体借机炒作、蛊惑人心,应按照有关信息发布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把事件实情向社会发布,避免造成学校和社会的恐慌。
四、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2.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委及市教育工委关于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指示精神,根据事件的特点,认真分析其影响,及时就如何处置事件及信息发布做出决策。
3.及时召开学校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具体部署学校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工作。
4.必要时,深入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地现场指挥,及时解决处置事件现场发生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五、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门工作组。
(一)协调处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