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后勤物资供应、医疗救助协调。
该组由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组成,由厂办公室主任负责。
(5)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该组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组成,由总工程师负责。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以下程序报告:事件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可能后果;突发事件中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人员到位的实际状况。
5.1.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电厂各部门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检查、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当发现恐怖事件有关信息时应启动本预案。
5.1.2应急响应行动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恐怖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抢险工作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5.2应急处置
恐怖事件发生后,现场生产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件损失,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1)水工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水工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金结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
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2)发电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发电系统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发电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
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3)后勤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积极协调车辆调度、医疗救助人员满足现场需要,及时提供抢险应急物资。
(4)技术咨询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对现场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3应急结束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信息发布
(1)恐怖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局。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局有关单位。
7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电厂成立由各专业生产人员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熟悉应急知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7.2物资保障
配置一定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