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大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负责火灾现场警戒人员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四、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医院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1、保护火灾现场;
2、查明火灾原因;
3、调查火灾损失。
五、责任追究
1、当班人员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
当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院分管领导、院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院长、院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5、医院及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六、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县卫生局。
3、发生事故医院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本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负责实施。
本应急预案从即日起实施。
门诊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2
灭火程序:
1、报警:利用就近电话迅速向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总值班、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如火灾涉及范围较大,迅速向市火灾报警中心119报警,报警时讲清单位、楼层、部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和报警人姓名,并通知临近部门关上门窗、熟悉灭火计划和随时准备接收病人。
并派人在医院门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2、救援:组织病人及其他来访者及时离开火灾现场。
对于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背、抱等方式转移。
3、限制:关上门窗、分区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4、灭火或疏散:如果火势不大,用灭火器灭火。
如果火势过猛,按疏散计划,及时让病人和其他人员撤离现场。
救援人员灭火、疏散步骤
1、报警通报:
一旦接到火警,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打电话到事发地点核实并同时派人前往现场勘察,明确火情及原因。
当确认起火时,向楼层通报,次序为: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通报时说明疏散路线,稳定病人情绪,防止出现混乱现象。
2、灭火:
(1)在扑救中,参加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沉着、机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扑灭。
(2)抓住灭火有利时机,对存放精密仪器、贵重物资的部位,应集中使用灭火器灭火,争取一举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3)对于在燃烧中会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使用氧气呼吸面罩,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