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告规则
1、地震发生后,立即将地震情况分别报告教育局、区政府和地震局。
2、学校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教育局、区政府和地震局。
报告内容包含:
(1)地震发生时间、受震强度;
(2)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报告注明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报告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地震发生后,学校立即将情况报告教育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按(预案)规定,迅速组成指挥部,并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调派物资,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3、灾害发生后,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马上集中,按照(学校地震应急预案)接受任务,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学校物资迅速集中,由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七、现场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
1、抢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营救人员,并及时将伤员送往指定医院就医。
2、妥善安置人员,抢救物资:根据地震受灾情况,及时安排好师生的住宿、生活设施,并组织人员及时抢救学校的财产。
3、处置险情:当遇到险情时,现场指挥员应根据地震局的通报情况,沉着、冷静、果断地作出正确判断,科学地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灾,迅速将人员、物资撤到安全地带。
4、维持秩序:应急救援人员应维护好现场抢险救援秩序,做到有条不紊地疏散人员、物资、护送伤员等工作。
八、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保障工作
当发生重特大破坏性地震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确保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教育局批准可宣布应急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