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有认真与幼儿、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扣10分;扣班主任教师期末工作成绩5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班主任和配班老师共同承担。
4、班主任教师和配班老师应有幼儿安全教育记录,每周一次安全排查记录,每缺一次,扣班主任教师和配班老师期末工作成绩3分。
5、上下楼梯时,不靠右边行走或故意在阶梯、过道上、校门边拦路、拥挤、推打的,每人每次扣0.2分,本班老师共同得分。
6、幼儿私自带利器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园内打架,每人每次扣5分,不听打招呼的每人次扣10分。
7、幼儿私自带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禁带物品进入幼儿园园的,每人每次扣1分。
8、幼儿在窗台上乘凉、在栏杆上蹲、坐或行走、以及爬栏杆、爬铁门、爬树、翻围墙的每人每次扣3分。
9、做其他危险性活动的每人次扣5分。
10、幼儿私自下河、塘、池洗澡、捞鱼的每人每次扣1分。
11、故意破坏学校水、电设施的,每人每次扣2分,并限期修复或赔偿,且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应班主任教师和配班负责。
12、做早操不按规定排队进出教室的,每人每次扣1分。
班主任扣2分。
配班老师1分。
13、教师私自组织课外活动(如春游、郊游、野炊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组织教师负责,每出现一次扣组织教师期末工作成绩5分。
14、打扫卫生时没有到场指导,幼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班主任教师负责,且每发生一次扣责任教师期末工作成绩5分。
15、课间结束后各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列队回教室,如未列队一次,扣分涉及教师期末工作成绩2分。
放学后必须列队走出园外,如未列队一次,扣分涉及教师期末工作成绩2分。
(到学期结束累计有多少就扣多少)。
16、午睡时间发生老师在睡房做与午睡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
不值班,造成安全事故,班主任扣5分,配班教师扣3分。
上课或活动时擅自离岗或不坚守岗位者,经发现每次扣1分。
17、穿3—6公分的高跟鞋进行教育活动或户外活动的,发现一次扣5分,学生误吞教师的饰品的,从德的方面扣5分。
18、不按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若情节较严重被上级点名批评的,每次扣相应教师5分考核分。
19、下班时间不关水、电、门窗一项扣当班教师1分,不经幼儿园允许私用电器,发现一次扣2分。
20、教室里不能有剩饭剩菜,或将饭菜倒进卫生间,发现一次扣当班教师1分。
教育幼儿不能往卫生间下水道扔杂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查明是哪个班的幼儿,扣当班教师和配班教师考核分各3分。
21、按幼儿园开饭时间打饭,吃饭时间幼儿秩序混乱,导致一切安全事故由本班两个老师共同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班级教师考核分2分。
22、在幼儿园走廊、园内玩具上晒衣物、鞋子等一次扣1分。
23、私拿、私藏幼儿园食品、公物,发现一次扣3分。
24、因工作失职,上级检查时被通报的,按通报上的规定扣分。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与各级下发文件或制度相冲突,则以各级文件或制度为准。
2、本方案在园内广泛深入讨论,在xx4年3月4日园务会议上通过。
3、本方案经通过之日起执行。
5、本方案实施时间为xx4年3月至xx4年7月
化作乡中心幼儿园xx4年3月3日
2023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中层校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定、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校中层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