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根据冬春季火灾特点,定期特别是在重要时段刊(播)发消防常识及消防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工作和领导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案例分析,吸取责任追究教训。
要持续组织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消防巡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保安、物业等网格管理员的培训,提高“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
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区严格按照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制定的《市镇街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今年全部达标。
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
要持续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消防进社区”工作,针对近年来“九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原因,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五)认真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适应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需要。
要以遏制火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重点,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符合灭火救援要求。
水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消防水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落实防冻措施,确保灭火供水需要。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冬季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应急救援物资,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市里成立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调度等工作。
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行业系统特别是商贸市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油、电、气、暖等民生要害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及时反馈。
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责任。
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请于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市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