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
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4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对整治部署不到位、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
(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三)安全疏散。
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日常管理。
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签订张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是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是否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是否完成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三合一”现象。
(五)值班值守。
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是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切实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指挥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责任自负。
(三)加强考核评比,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考核之中,务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全面提升全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
各单位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2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办;4月20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情况。
医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范文6
为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我委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行业统一领导、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纳入整治范围。
特别要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门诊、住院、医技、实验室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进行整治。
四、整治重点
执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6—20xx)标准,对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隔离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