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某一课程的多次听课,对教师的教学技能、教学态度,对教材的理解、创新和改善等作出评价记录,并将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新要求反馈给教师。
特别是针对课程设置和教材改革后的教学工作向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如在教师角色转变上,要求由传授者转变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变为引导者;在教学工作方式上,要求教师间更紧密合作,改善自身专业知识结构,学会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在教学技能上,具备课程开发能力,增强对课程的整合能力,提高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的能力;在学习方式上,要求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和探索性方向,创设丰富教学情境,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在教学策略上,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
教学专家督导组根据教学改革创新的要求,还适时调整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标准,通过教学评价,引导提高教师素质,保证教育质量与教学效果,并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能适应高校建设的要求。
4、学生和家长评价
学生作为接受教育的主体,最有权利也最能客观地评价一位教师的教学(授课)质量。
学校要将学生评价结果和教学督导组的评价结果结合起来作为评判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依据。
家长通过学生的各方面变化以及与教师的沟通中教师反映出的综合素质,对教师进行评价,有利于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
5、学校评价
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和教师的任务,制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收集信息,对教师个体的工作量进行各方面评价,使教师不断改进工作,为学校提供更科学的管理手段。
五、评价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学生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结果折合成十分制评分,按学期以课程(分不同专业及层次)为单位对任课教师教学总体效果满意度或满意评分进行汇总。
2、每学期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召开教学质量评价总结会议,并向有关教师通报评价结果、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与建议和在本课程中的排序情况。
3、学校要组织专家对满意度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对具有创新性且富有特色的授课,将在全校范围内推广观摩。
六、注意的事项
1、教师综合素质评价与教师水平性评价或奖惩性评价相比,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因此,对同一位教师的综合素质评价的次数不适宜搞得太多、太密。
2、任何一位教师的发展都需要经历一个或若干个周期的努力和奋斗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因此,教师综合素质评价都必须首先给每个教师确定一个发展和评价的周期。
这个周期可以是几个月、半年,甚至是一年或二年。
周期的长短要根据学校的教师实际、教师的教学实际以及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而定。
3、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是立足现在,兼顾过去,面向未来,其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评价的关键在于对评价结论的认同程度,而不在于评价等级的高低。
因为评价采用的是纵向比较而不是横向比较的方法,也不是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来进行评价,因此,对教师综合素质评价的结论采用量化评价或等级评价的方式都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4、教师总额化素质评价的结论不能作教师水平性评价或奖惩性评价的依据,因为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所依据的是教师的过程性、即时性的教学表现和教学结果,这些表现和结果未一定能代表教师的最高水平。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3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xx〕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
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
(一)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
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