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发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
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进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
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
创设情景、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会与内化。
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的评价
1、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测验、栲栳市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1)、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评价方式。
学生的作业情况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识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3)、期末考试(考查)。
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
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考试,也有开卷形式。
除纸笔测验外,也可以选择听力考试
口试、实际操作等性质评价形式。
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2、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性质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
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指标体系。
(1)、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
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
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摸、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是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史。
期中期末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
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
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确改进的方向。
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五、评价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