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安全。
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游戏室、网吧、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
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
制定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作好重点部位火灾预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加油站则重点检查其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
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路检路查,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凡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要责令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取缔。
(六)特种设备安全。
主要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具配置情况等
(八)工贸企业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水务、电力安全。
水务、电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三、检查组成员及其分工
第一组:消防安全
组长:(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副镇长、派出所长)
成员:派出所、中心学校、工商所、供电所各一人
第二组:交通运输安全
组长:(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交警中队长)(交管站站长)
成员:交警队及交管站人员
第三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
组长:(镇委委员)
副组长:(质检中队队长)
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员:工商所各一人
第四组:校园、校车安全
组长:(镇委委员)
副组长:(中心学校校长)
成员: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人员
第五组:食品安全
组长:(副镇长)
副组长:(中心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