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区家具行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具体要求,激发家具行业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活动的热情。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各镇(街办)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特别是小作坊要加大执法检查,家具局(园区管委会)派出工作人员加大对区内重点家具企业和入驻园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各镇(街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驻园区企业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迎检和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对我区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准备工作。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第一阶段:行业隐患排查和上报阶段(5月20日前)。
第二阶段:隐患治理阶段(6月1日--9月10日)
重点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各种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认真抓好全区家具行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家具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对影响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街办各职能部门或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园区管委会也将会同区级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具企业的执法检查。
2、搞好“三个结合”,抓好协调推进。
一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相结合,重点打击违规建设、生产的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企业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真正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到每一个企业。
三是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项目促建”相结合,真正使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又安全。
3、突出重点。
把火灾隐患作为每个家具企业的治理重点,把火灾隐患治理贯穿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同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要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的企业进行督查,对多次督查无效的企业,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