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实地核实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开展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xx月xx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各类收费情况,填报《收费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对照专项整顿内容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认真填写《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根据全面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xx月xx日下午下班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报告、明细表、情况表报送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xxx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和电子表格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马静。没有情况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汇总,形成学校的总结报告、明细表、情况表,于xx月xx日上报省教育厅。
(二)组织实地核实(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整顿工作要求,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情况进行实地核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将教育乱收费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上报。同时,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具体负责教育乱收费整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畅通举报渠道
学校加强举报核查,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原则上有举报必核查,核查后必报告,举报一件、查处一件。
举报电话:xxxxxxx
举报信箱: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是专项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对整顿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严肃执纪问责
全面排查教育乱收费问题为“零”的单位,如果在实地核查或巡视、审计监督中发现有教育乱收费的,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查实的教育乱收费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性质较为恶劣、顶风作案、回潮反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学校将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手软。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堵塞制度漏洞,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教育乱收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4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学校教育收费行为,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规收费行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区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20xx年以来的收费行为。
三、治理内容
(一)收费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否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并长期公示收费内容;面向社会开通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的学校是否在其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收费内容;公示内容是否包括收费单位名称、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优惠政策、收费文件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民办学校是否公示办学许可证和收费审批文件;是否通过家长群将收费内容宣讲到位;是否在校园监控范围外设置投诉举报信箱。
(二)乱订教辅材料问题。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是否统一征订、代购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是否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是否借开展读书、征文等活动强制学生购买图书,杂志、报刊和其他学习资料;是否违规扩大教辅材料使用年级,小学1-2年级统一征订、使用教辅;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
(三)课后服务费收取不规范问题。是否通过家长会(家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到位;是否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是否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课后服务费是否严格按标准、按月收取;公办学校课后服务费是否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是否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每学期期末是否按照教学时长据实结算课后服务费。
(四)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问题。是否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伙食费(含点心费)是否坚持家长自愿原则;是否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是否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是否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上述费用;是否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并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是否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疫情期间是否存在住宿费、伙食费未及时结算的行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是否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是否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取;是否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是否存在其他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是否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内外有偿补课;是否借宣传商业保险、校服、军训服装、体检以及研学旅行等向服务单位收费、吃回扣;是否频繁更换校服款式,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校服;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与“空挂”或保留学籍挂钩的费用,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是否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批复标准收费;是否存在批高收低或批低收高以及跨学期收费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