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学习教育(2月底前)。治理学校教育乱收费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各校主要负责人务必亲自将此项工作抓落实。安排部署好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月底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学习教育收费相关文件精神,通报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畅通政策传导,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二)开展自查自纠(2月底前)。各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治理内容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凡是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能够退还的要全额退还,确实无法退还的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后如数上缴本级财政。
各校要及时梳理自查自纠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自查自纠报告于3月1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区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应包括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
(三)开展重点检查(3月底前)。区教育局成立八个督查工作小组,根据自查情况并结合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巡视巡察反馈、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学校,对照治理重点内容,集中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学校数不低于全区学校总数的60%,对表面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学校及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处理。
各督查工作小组在完成检查工作后要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于3月31日前交区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管办”)
(四)总结验收阶段(4月底前)。区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梳理分析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现行教育收费政策,撰写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局办公室负责宣传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局机关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案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乱收费数量多、自查自纠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学校,起底一批信访反映,纠正一批违规问题,查处一批违规行为,问责一批责任人员,移送一批案件线索,形成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强大震慑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校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督导责任区要加强辖区内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做好治理宣传。各校要通过固定公示栏(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达州日报等媒体,宣传好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总结和推广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校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快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区教育局将教育乱收费治理情况纳入对各校评优评先和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之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注重案例剖析、教育警示、完善制度,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落实教育收费决策听证、教育收费公示、校务公开等制度,把教育收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化数字监督,完善网上收费渠道,用数字化手段防范违规收费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