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1
一、工作任务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1.严格落实学前教育一年免收保教费政策,坚决杜绝乱涨价行为。
2.严禁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培训费、教材费等费用。
3.严禁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款等费用。
4.严禁对入园幼儿跨学期收取保教费。
各园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及时公布。
(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情况
5.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即“占坑班”)。
坚决杜绝以举办“占坑班”为名收取费用。
6.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更不允许以民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和收费。
7.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严禁强制一次性收缴学生家长1个学期以上的学费,收费标准应与省、县物价部门审批的一致。
8.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应经过县级教育部门批准,更不允许以招收特长生名义收费。
9.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三)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情况
10.各高中招生严格遵守“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的要求。
坚决不允许出现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
11.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费学生。
(四)其他方面
12.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1)各学校必须保障教育经费的正常使用(包括各类保障经费,如“两免一补”,薄弱学校改造等经费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
(2)严禁出现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行为。
(3)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包括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
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13.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情况
(1)学校必须坚持自愿选购和无偿代购,选用的教辅材料必须是在省颁目录内的且必须坚持“一科一辅”原则。
(2)严禁学校和教师以推荐、暗示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14.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1)严禁学校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如,导学案、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等;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收取的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费、存车费、热饭费等;高中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违规向择校生收取学费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军训服装费、伙食费外,违规收取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或将其列入搭伙收费等)。
(2)严禁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盈利、及时公布”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坚决杜绝跨学年收取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
(3)收费实行校长承诺制、公示制,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
15.治理有偿补课、应试培训班等情况
(1)中小学校、公办教师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2)严禁学校、教师举办奥数班、培训班等。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述工作目标、要求和任务,分三个阶段安排,分步实施。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7月21日—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