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发生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1信息接报
3.1.1.1 内部应急电话:应急办公室电话白天xx,夜间为各带班人员手机号。
3.1.1.2 外部应急电话:应急中心110,消防119,交警122,急救120,环保12369。
3.1.1.3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热线:xx-xx。
接到事故信息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小组人员进入应急状态,根据指挥部安排,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1.2信息处置与研判
3.1.2.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事件)性质、严重程度(见2.2分类分级),我单位负责二级、三级应急处置和响应。一旦出现单位不能有效控制,在报告相应机关的同时,上报集团启动一级预案,协助我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3.1.2.2响应程序
二级、三级应急工作由指挥中心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一级应急工作由集团指挥,协助我单位开展应急救援。
3.1.2.3明确响应启动的程序和方式。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结合响应分级明确的条件,可由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响应启动的决策并宣布,或者依据事故信息是否达到响应启动的条件自动启动。
3.2预警
3.2.1预警启动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事故情况,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办公室会同工会向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并及时关注网站动态。
3.2.2 响应准备
3.2.2.1 应急队伍保障
见附表:应急队伍表1
3.2.2.2物资装备保障
见附表:应急物资表2
3.2.2.3应急和救护设备的管理
所有应急设备、器材由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建立应急设备、器材台帐,记录所有设备、器材名称、型号、数量、所在位置、有效期限,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应随时更换失效、过期的器材等,并有相应的跟踪检查制度和措施。
由安全综治科负责应急设备的补充检查更新及管理。
3.2.2.4其他保障
(1)财务科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设备定期检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应急救援演习和应急人员培训等。保障应急状态时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2)交通运输保障
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就近征取。
(3)医疗卫生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根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特点及现场所需,组织县医院落实药品、器材及急救人员。
(4)治安保障
本单位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协助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5)技术储备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