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维护治安秩序,看管好物资,防止发生盗抢事件。
9.应急小分队人员负责清理现场消防器材。
第四条报告程序、方式、时限、责任人
1.当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火警电话:119(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事故向治安办公室报警,报警电话:6784),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处置后将情况上报保卫处。
2.发生不可控制火灾或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处置程序实施。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和行政总值班,不得不报、迟报、瞒报。
3.保卫处和行政总值班接报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
4.指挥中心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5.事故处理完毕2小时内,由治安办公室带班负责人书面将情况报告保卫处。
6.由保卫处向总指挥报告。
第五条通讯保障
当灾害事故发生时,要利用现有内线电话、市话网、无线对讲手机进行报警、指挥、通知和联络。
1.当灾害事故发生时,无线对讲手台统一使用“1”频道。
2.治安办公室、中心控制室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必须携带无线对讲手台,以便联络及沟通。
3.无线对讲手机7部,分别配发总指挥:院长、书记、院总值班带班人各一台;副总指挥:各项工作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各一台;指挥中心成员:院办公室主任、总务处处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各一台,日常自行保管,每月进行一次充电,保证电量充足,当灾害事故发生时,保证正常使用。
第六条特别注意事项
1.火灾初起阶段,在6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烟和气体对流速度比较缓慢,火焰温度在400C0以下,燃烧释放出的辐射热较弱,临场灼热感不强,火势蔓延速度比较慢,一般仅限于起火部位空间范围内。因此,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集中使用灭火器,对火源的根部进行扑打,必须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2.迅速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移出火场。
3.关闭氧气、煤气截门,切断着火部位电源(由总务处相关人员操作)。
4.使用灭火器时避免无效操作、违规操作,防止火势蔓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防止冻伤和窒息。
5.使用消火栓灭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用消火栓的同时应按下远程启泵按钮,或通知设备物资保障组开启水泵。
6.如果火势较大应启用多路消火栓进行灭火。
7.有可能时,尽量抢救贵重精密仪器以及资料。
8.发生火灾时禁止乘坐电梯。
9.指挥中心使用无线对讲机向各组下达命令时,没有被呼叫到的人员,不准应答;被呼叫到的人员应立即回复“我是XXX”;在没有听清楚事项时,应要求对方重复一边,命令下达和回答完毕时应有结束语“完毕”。
注:
1、火灾处置程序流程线
2、实施情况信息反馈
3、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应急小分队、抢险队协助消防队工作
医院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和流程4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医院火灾事故的原因:
除有人故意纵火外的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仪器使用违章、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医院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包括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结合实际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医院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品。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警,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在院职员工发现火警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通信联络组立即报卫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