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的通知》(东消安委办〔20xx〕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消防常态化高压防范措施,尤其是针对建筑工地临时板房建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临时板房建筑内用火用电不规范,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装修施工消防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七)落实疫情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假期全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87号)》要求,抓实抓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施工单位要严格开展“五一”期间工地出入管理,落实人员休假进出场登记制度,加强工地围闭管理,特别是在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设置测温设备,提高测温的效率和准确性;难以施行封闭式管理的线性工程,要指定专人对出勤的参建人员进行健康码验证识别;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坚持人物同防,落实防疫物资储备。
二是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莞参建人员的'排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施工企业详细掌握“五一”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数(含来莞探亲家属)及其身体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市防控指挥部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防范
“五一”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并加强巡查;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按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进行处理。
要落实“防”“避”“救”等各项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抢险救灾及时、有序、有效。
五一假期安全应急预案5
近期我区周边地区建设工地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五一”节日前后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升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应急部署,加强安全教育。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监理、施工单位要从严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积极部署高温、汛期、台风等恶劣气候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每日“安全晨会”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让工人切实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夯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基础。
(二)全面排查易发事故隐患,加强危大工程管理。
各方责任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重点对预防高处坠落隐患进行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平台、吊篮、起重吊装作业等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每日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扬尘管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余杭区“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对照“控尘十条”,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全封闭,主干道硬化、裸土覆盖、湿法作业、日常保洁、占道管理等相关工作,力争施工现场扬尘清零。
二、切实履行建设工地监督管理责任
(一)开展假期前后领导带队检查。
区住建局将在4月25日起,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五一”节日前以及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也要在“五一”节前及期间带队对本辖区建设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检查,切实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管合力。
(二)深挖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与当前“遏事故”专项行动以及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时段的安全监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特别是要结合建设工地防高温、防汛、防台特点,强化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着重对高处作业中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临边动态防护情况,起重机械安拆、顶升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脚手架搭设情况、深基坑作业情况以及“控尘十条”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施工过程平稳有序。
(三)加强联动,确保信息互通。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多措并举开展检查,针对事故易发部位、环节以及各类隐患,结合执法手段,要求立即整改,实行跟踪管理,实现整改闭环。
各镇街(平台)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检查,结合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辖区内建设工地全面排查,及时将检查情况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形成及时有效的安全文明管控合力。
各区级建设主体要落实建设单位职责,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开展每日隐患排查,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及时互通。
即日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本工地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材料加盖项目章于20xx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局安监站监督员以及所在属地城建科室,并纳入“五一”节日前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内容。
五一假期安全应急预案6
“五一”假期将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恢复,在建工程施工陆续进入“旺季”,也是安全生产的“高度敏感期”。
为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研判安全形势,防控安全风险
4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