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对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
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8、公共关系
当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灭火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办公室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9、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
灭火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灭火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安全科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抢险过程中的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七、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
终止应急令由安全科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至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如基坑周围土体可能未完全稳定、支护结构是否能满足土体应力、是否需要采取加强支护、基坑周边建筑物未完全稳定等),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科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基坑周边土体、支护结构及周边建筑物等趋于稳定后,告知派出所所长,由派出所所长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
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施工条件等。
由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八、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的培训由安全科组织实施。
培训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1个月内,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
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相关人员。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
培训地点为项目会议室。
应保存培训的记录。
应急预案的演练主要采用桌面演练,即由项目经理、组织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急救援辅助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的口头演练活动。
主要是锻炼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本部分演练由项目安全科组织,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1个月内,每两次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地点为项目部会议室。
另外,在组织桌面演练的同时,针对应急联络系统的功能进行功能演练(在允许条件下,可对外部求援资源如110、120、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的通讯系统功能一并进行演练),确认通讯系统的准确性、畅通性、及时性是否满足应急的要求,即通讯系统的响应能力的检测。
本部分功能演练由项目办公室主任在项目办公室实施。
对组织的所有演练均要形成并保持记录。
九、预案的评审与改进
根据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过程记录,应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对在培训或演练过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阶段,应进行分析总结,确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间的充分性。
根据分析总结的结果对预案功能予以改进。
预案的评审与改进由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安全科组织,由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辅助等相关部门或人员参加。
评审与改进的时间为预案培训与演练结束后进行,地点在项目部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