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旦发生拥挤,现场负责的老师要做好现场指挥,紧急疏散人员分道分流,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四)一旦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现场负责的老师,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还要迅速向120呼救。
报告内容不得主观果断,不得瞒报、谎报。
(五)学校要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
学校各处室、教师都要相互支持、互相配合,一旦发生事故无论是谁在现场都要毫无条件靠前指挥、救护,保证学生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校要加强平常的应急处置教育,开展“学生紧急疏散”演练,让师生熟练掌握集会、做操、放学、火灾、地震等紧急疏散的路线,在教师指挥下确保校园平安。
五、报告制度
实行即时报告、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
(一)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应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领导报告,并视情况决定迅速向“120”呼救,不得延误抢险施救时机。
(二)凡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集会或课外活动,在活动前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活动安排要严谨,程序要科学,相关人员要严格职责。
(三)局领导小组负责适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四)事件处置结束后,有关学校要写出事件处置的书面报告,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