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I级:事故危害大,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需要外部支援才能将事故处理时,立即上报获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提请启动政府预案。
II级:事故危害程度较大,可能会出现伤亡情况,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行,需调用本厂公司的人员和物资,按照本应急预案执行。
III级:事故危害程度较小,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不影响其它班组正常生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利用本班组的人员及物资即可将事故处理,不需启动预案。
6.2响应程序
一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启动预案→报告当地政府→启动政府预案。
二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启动预案→报告相关部门支援。
三级响应:发生危害程度较小事故→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处置。
6.2.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注意: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
公司负责人有权决定是否请求企业有关部门、消防、医疗机构支援。
专职安全员负责向获嘉县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6.2.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及人员中毒等重大伤亡事故。
最早发现者:迅速从现场撤出所有人员到安全位置并清点人数,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尽可能地抢救受困或受到伤害的人员及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事故排险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班长、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应急指挥部及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专职安全员迅速向公安机关、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或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6.2.3资源调度程序
事故发生后,各级响应级别的现场指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救援资源进行调配。需要调动其它单位(部门)资源时,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支援事故救援。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特事特办”、“手续从简”的办法,快速办理各种资源的调配手续。
6.2.4医疗救护程序
人员抢救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查看伤势情况,采取简单救助措施,伤势较为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支援,并将情况汇报给应急指挥部。
及时有效地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发生事故出现伤员时及时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6.2.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1)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救援作业。
(2)防护用具,如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防火服、安全帽等。
6.2.6应急避险程序
发生事故后,为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由现场警戒组根据事故的大小划定警戒区,设立红白色相间警戒色带标识,在其位置设置一个警戒人员。警戒人员负责对警戒区内的人员进行疏导,带领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
所有人员到达指定安全地点后,由应急指挥部部长或指定专人对人员进行清点,并将清点情况报告给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确保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点。如发现有人失踪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指挥部,说明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地点及当时正在从事的工作等详细情形。
6.2.7扩大应急程序
事故发展较快,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控制,立即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程序,以便得到更好的援助,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如班组级立即上升为公司级应急响应。
可能危及周边外部单位时,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指挥部上报到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安监部门,请求外部支援,同时向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6.3处置措施
6.3.1发生燃气泄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