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查室内人员是否平安,如有人晕倒应立即背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抢救;
(5)切勿开关室内任何电器开关,插拔插销或打电话;
(6)切勿使用任何火焰;
(7)检查完毕后,安全人员应撤离到安全距离。
8.如果不能进入泄露燃气的单元,应立即关闭物业总控制气阀,以免引起爆炸。
9.燃气泄露较为严重时,安全负责人应向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将有关情况通知煤气公司和消防局119。
10.应立即通知危险区域的业户不要动用明火和开关电器。
11.安全部应协助、引导燃气泄露影响区域的业户撤离,提示业户离开前要锁好门。维护现场秩序,切勿造成慌乱。
12.安排两名管理人员到首层引导业户疏散到安全区域,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泄露区域。将消防梯降至首层,准备随时备用。
13.派人到路口引导抢救车辆、消防车辆,保持项目周围交通畅通。
14.如泄露地点在地下管道、地下井,物业人员不要擅自进入,应通知煤气公司、消防局进行抢修。安全人员应在附近设立安全警戒线,不准任何无关人员靠近。
15.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部应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协助抢救伤者。应将中毒者平卧,松开衣扣,腰带,进行人工呼吸,中毒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16.安全部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合枉加揣测,对泄露事件进行议论。不得对业户进行任何赔偿承诺。应请相关业户与物业部联系解决。
附:《燃气中毒相关常识》
燃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不饱和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少量的氢、氧和氮。燃气中毒主要指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当人们呼吸时,气体通过人的呼吸道时,不会引起任何病变,但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即与红细胞的血红蛋白结合,产生碳氧血红蛋白。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倍以上。一旦吸入一氧化碳便和氧争夺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假定吸入的一氧化碳量为空气含氧量的1/200,就能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与氧血红蛋白相等情况,这时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仅为0.21/210(0.21为氧在空气中所占体积),即为1/1000。碳氧血红蛋白不能负起运送氧的任务,造成人体缺氧,当缺氧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死亡,所以非常危险。
发现煤气中毒,应立即打开门窗,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松解衣服。中毒严重时,应进行人工呼吸或送医院抢救。
一氧化碳中毒反应症状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预案5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
第三条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质监局、民政局、供电局、消防大队以及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修排险组、治安保卫组、救护安置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处理小组。
各应急处理小组职责如下:
(一)抢修排险组:制定抢修、排险方案,实施抢修排险,制止燃气泄漏,开展现场防火、灭火、防爆工作。
(二)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指挥疏散、转移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三)救护安置组: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四)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鉴定、理赔工作,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单位应在采取抢修排险措施和抢救伤员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消防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府值班室。
(一)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的;
(二)燃气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燃气大面积进入用户家庭,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的;
(四)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五条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各应急处理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一)公安部门应组织警力在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现场治安保卫和警戒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
(二)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开展防火、灭火、防爆和抢险阻漏工作。
(三)医疗卫生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治疗。
(四)供电部门对事故现场要采取断电、灯火管制措施,在夜间要确保事故现场抢修照明。
第六条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条本预案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