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保障。
实施三级预警(黄色)、二级预警(橙色)处置措施时,所耽误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三)安全保障。
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幼儿园为幼儿及家长提供人性化关怀,为因各种原因未到园的幼儿提供代管等帮助;同时加强门卫、宿舍、食堂等的管理。
(四)宣传保障。
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教育系统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向上级反馈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知识。
八、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园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并由幼儿园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雾霾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九、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黄凤、罗敏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雾霾天气而影响的活动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保育内容。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都江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