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