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五一”假日期间旅游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安全底线,精准有序做好“五一”假日旅游行业安全工作。
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整改力度。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五一”假日期间旅游工作的领导,确保“五一”假日旅游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张xx为组长,宣传员xx为副组长,各村、各社区、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中心。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恶性涉旅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三、预案启动及应急措施
(一)预案启动
“五一”假日期间,出现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旅游团队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旅行社、酒店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与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街道办事处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队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
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1)督促旅游企业做好因恶劣天气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同时提醒旅行社不要组团前往高寒地区进行登山等风险较高的旅游活动,合理疏导,及时告知,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确保不发生事故。
(2)“五一”假日有关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疏导人群,必要时停止组接团活动,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
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四、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村、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向东风路街道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瞒报、迟报信息,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或产生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置
xx年“五一”假日期间,街道办事处机关值班人员,积极配合当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机关值班人员接到各村、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带班领导及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汇报。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本方案“预案启动及应急措施”积极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景区五一黄金周应急预案3
为保障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提高处置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龙门古镇”建设,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古镇景区范围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件。
二、事故分级
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000万元至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2人死亡,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二)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