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整治方案:
一、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对学校(幼儿园)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台账,根据储存、使用化学品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
二、检查整治内容
1.学校危险化学品储藏室是否防盗、防水;防盗门是否双人双锁;是否通风,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有针对特殊化学品使用的个人防护器材。
2.是否制定严格的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的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台账。
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及余量之间是否统一,账上的余量与实际库存量是否一致。
3.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设立醒目标识牌,标明储存物质名称、类别、实时储量、理化特性、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方式等。
4.学校(幼儿园)食堂使用燃气的,是否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消防灭火设施。
6.燃气储存钢瓶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或超期未检;燃气管道和阀门是否合格,完好无损。
7.燃气储存钢瓶是否和灶间用实墙进行隔离。
8.燃气场所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材料,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9.供气厂商是否正规,有没有正规的供气票据。
10.校园内小商店或出租场所是否有用燃气烧煮或洗浴的现象,承租方是否与学校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检查整治步骤
(一)自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31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问题清单,如实填写,填好后经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0日前送教育局法制科。
(镇属单位由各镇教育联络组统一集中报送,县直单位直接报送)
(二)整改治理(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制订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个列出整改进度表,要彻查实改,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
对存放在仓库中报废的危险化学品要报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不能擅自处理。
相关整改争取在暑期完成。
(三)督查通报(10月1日至10月31日)
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相关学校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看各校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有没有落实到位,对没有落实的单位将进行书面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意义,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
要把这项活动与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大检查。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切实做好自查、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幼儿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
1.危险物品是指化学物品、药物、易燃、易爆、腐蚀及有毒物品;
2.危险物品的采购,应由保管员申请,园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并控制购买数量;
3.危险物品的保管、发放,应专人保管、发放,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并妥善处理剩余有毒物或残余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分开储存,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库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成人用药与幼儿用药分开摆放,内服药与外服药分开储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儿无法触摸的地方),及时清理过期药物。
6.危险物品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无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配备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