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考核方案细则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考核方案细则1
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教职工业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将幼儿园引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考核细则,本考核细则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考核对象
专任教师、管理兼教学岗、管理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
师德、工作量及出勤、业务能力和其它考核内容。
三、考核原则
实行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分类考核的原则。
四、考核方法
实行每月记载,学期考核、年度汇总的方式进行。
五、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得分与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
2.考核得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竞聘、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计入年度专业技术干部考核成绩并备案在册。
六、量化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内容(5分)
1.违反********教师行为“十不准”,视其情节轻重扣3-5分。
2.违反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量(5分)
教师工作量主要考查教师承担工作的数量和承担工作的态度,严格按照我园规定的量化进行考评。
专任教师:一周10—13节活动满量。
管理兼教学岗:一周10—13节活动满量。
管理岗:副园长及处室主任一周2节以上活动满量。
因工作需要出现新的工作岗位及分工变化的工作量,必须由幼儿园行政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出勤(5分)
1.教职工应自觉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按规定程序请假。
2.请假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好请假条,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请假1个半小时内(无活动)由组长签批备案;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副园长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1周以内由园长签字批准。超过1周,先由园长签字,再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园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提前一小时打电话请假,程序不变。上班第一天将请假条补齐交办公室负责人,否则按旷工处理。病事假期满后,本人必须到审批部门及时销假。需要再请假的,要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重新审批。对不及时销假或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到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事假每天扣0.3分,病假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医嘱为准,每天扣0.2分(无证明及材料按事假计)。临时性请假每次不得超过60分钟,超过60分钟按半天事假计算。临时性请假,请假人要和配班人员交待好工作,否则,临时请假人照样承担本人工作份内的安全责任。迟到和早退1次扣0.2分;旷工半天扣5分;升旗仪式、各类会议、活动缺席1次扣0.5分,最多累积扣5分。
(四)教育教学工作:(70分)
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分值按照70分核算;管理兼教学岗的人员,教育教学工作的分值按照35分核算。
1.教育过程(42分)
(1)备课(5分)
由组长及教学副园长按照每周签审教案、集体备课及教案检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比例:优30%,良60%,合格10%。优秀记10分,良好记9分,合格记8分。
(2)教育教学(15分)
A.每学期由听课领导小组按照随堂听课情况以优30%,良60%,合格10%的比例进行考评。优秀记10分,良好记9分,合格记8分。
B.每学期对教师园内公开课情况以优30%,良60%,合格10%的比例进行考评。优秀记5分,良好记4分,合格记3分。
(3)安全管理(5分)
如有幼儿走失(包括门卫)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一次当班教师扣1--4分;如有幼儿碰伤、缝针、骨折,发生一次扣4分,并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发生重大事故的当班教师此项不得分,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4)班务工作(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