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教职工)须亲自签到(打卡),如随意委托他人签到或代其他员工(教职工)签到(打卡)视为违纪。
4、因公外出或外勤未能按时签到者,应经部门主管在考勤表上签注。
三、出勤
1、员工(教职工)必须按排班时间工作,按时履行职责。不得缺勤或迟到、早退,未经值日园长批准不得私自调班。上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向值日园长请假,否则视作矿工。
2、在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应告知其直接上司其所在地点,以防止工作上的任何失误。
3、通过欺骗或制造假象而获准或试图获准缺勤视为旷工。
四、教师礼仪规范
(一)举止文雅
1、举止温文得体,不失教师风度,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堪为幼儿表率。
2、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3、在幼儿、家长和客人面前不嬉戏,不开过头玩笑,不讲牢骚话。
4、在园内外遇到各种冲突时,以礼相待,不做失礼之事。
5、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吃零食。
6、不私托家长办事。
(二)仪表端庄
1、仪表端庄典雅,潇洒大方。
2、衣着整洁、美观大方,不追求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和吊带衫,不穿拖鞋带班时不穿高跟鞋。上班时间按规定,要求穿园服时必须穿戴整齐。
3、头发整齐光洁,带班时间不梳披肩发。
4、不浓妆艳抹,上班时间不佩带明显首饰和其它奇异的饰物。
(三)语言文明
1、工作时间一律讲普通话,语言恭谦,表情友善和气,待人热情。
2、谈吐文雅,不使用粗俗语言,不恶语伤人。
3、谈话语气得体,语调适中,谈话时要注视对方,以示尊重。
4、多用“请”、“谢谢”、“对不起”等尊重性词汇。
(四)礼貌待人
1、真诚待人,懂得尊重,接待幼儿家长和来宾,笑容可掬,主动让座。
2、同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猜忌,不背后议论他人,不传个人隐私。
3、尊重幼儿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幼儿打招呼时要及时还礼应答。
4、按时参加会议、活动或其它集会。听取别人发言时,做到专注、有耐心,并做好笔记。
5、集体活动时关闭通讯工具的铃声,带班或会议时间不接外来电话。
(五)考核标准
1、礼仪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突击性检查,违反我园礼仪规范标准,发现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发现两次则罚款50元;累计发现三次及以上则做辞退处理。
2、员工(教职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把工作制服、鞋洗干净退还给仓库,否则须按原价偿还该制服的费用。
五、工作职责
1、员工(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幼儿园制定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教职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员工(教职工)应按操作规程工作,按规定保养各类设备,下班后按要求关好本人负责范围内的各类办公设备和水电设施等,并做好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4、各部门主管、级长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部门主管、级长由直接上级负责考评。考评可作为奖惩、培训、调职、辞退、加、减薪的依据。
5、应准时出席幼儿园、部门会议或培训课程,并按要求签到。
6、员工(教职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工作进度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