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节约纸张使用,无需打印的可手写,纸张正反面使用。会议、宴会通知单用复写纸手写,减少纸张的使用。
3)笔筒、剪子、壁纸刀、订书器、计算器、起钉器等,以部门为单位,与行政部办公用品明细帐核对,不得重复领用,物品损坏需领用时,以旧换新。
4)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如笔、记录本、胶带、橡皮等易耗品,以各工作岗点实际工作需求制定物品使用期限:碳素笔、圆珠笔为每三个月领用一次,笔芯可每月领用一次;记录本、记事本每半年领用一次;告示帖、便笺本每两月领用一次;文件夹(页夹、抽杆夹等)文件盒视部门文件多少而定。
5)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应将办公用品(文件夹、计算器、订书器等)返回原部门,否则部门经理不得在离职书上签字,人力资源部加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