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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模板4篇
大小:30.67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4-21 13:41:19 14.11k 12.55k

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居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乡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乡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驻乡单位

(1)按照乡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

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制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7)驻乡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上述应急反应措施的同时,还应根据机构的类型和特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参与乡内病、伤员的抢救与诊治;并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加强对乡卫生应急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派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村(居)民委员会

(1)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乡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乡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3、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1)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地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本地内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对本地居民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六、善后处理

1、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乡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乡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并将评估报告上级和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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