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热哨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在对患者进行登记后,让患者自行驾车或帮助打120,到上级医院就诊。
在患者未离开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哨点进行留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6.发热哨点一旦发现发热病例,接诊医师应立即报告院总值班室立即进行核实。
或者拨打120,对患者进行转运。
转运后,对发热哨点进行终末消毒。
7.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责。
(二)启动预案
1.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处置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确定排查范围。
2.各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控区域各项措施及时有序进行。
(三)控制措施
1.转运
(1)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转运:所有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佩戴外科口罩,在门诊楼空地集合,乘坐转运车辆至集中隔离点。
(2)后勤保障组派专人对暴露环境(诊室、隔离病室)进行终末消毒。
2.流行病学调查
(1)疫情防控流调组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路线上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调查。
(2)向全院通报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信息和就诊轨迹,由科室汇总可疑暴露人员名单上报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3)根据区疾控中心流调结果及科室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被暴露人员,要求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到隔离病区自我隔离,并待命配合调查。
(4)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区疾控中心对接触等级进行判定,对可疑暴露人员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与医学观察。
(5)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完成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
(6)各科室、部门加强员工管控动态监测日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感控科。
3.消毒隔离
(1)空气消毒2次/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
(2)环境消毒4次/日: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沾取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不耐腐蚀的表面30分钟后清洁去除消毒液残留,并做好消毒记录。
(3)清洁工具严格按照分区标识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4)发热哨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分层、鹅颈式包扎,出科时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加套一层医废袋,袋外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隔离衣、手套、胶靴)单独收集密闭转运至“新冠”医废暂存区域。
(5)院感科负责指导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评价环境消毒效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4.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保卫科,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应立即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对暴露部位进行规范处置,禁止与其他人接触。
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院感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四)预案终止
由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报区卫健局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终止预案。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措施。
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领导、协调一系列医疗工作。
各小组、各部门必须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2.对所有职工进行培训,保证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感染防控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