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防、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专业应急队伍。
(三)物资保障。
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情况必须掌握,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应急物资维护、保养、报废、补充、报告和调用等制度。
(四)治安保障。
1.由区公安分局明确燃气事故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燃气事故发生后,属地警力、乡镇和街道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2.区公安分局负责燃气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乡镇、街道协助配合。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保障。
(五)经费保障。
燃气企业应落实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区级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六)技术支撑。
1.燃气企业应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预警系统,提高燃气设施设备系统的可靠性,为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2.依托社会科研机构、高校及各方面专家,建立燃气应急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机制,为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与教育培训。
1.区住建局应依据《*************》,加强安全用气宣传与培训的组织管理。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燃气安全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搞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燃气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燃气事故的发生。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加强和扩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和覆盖面,引导群众关注燃气安全,提高群众安全用气和应急防护意识与能力。
4.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和相关燃气的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和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
5.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安全进社区的宣传,不断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演练。
燃气企业应建立燃气事故应急演练制度,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确保急抢修队伍始终处在预警状态。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奖惩。
1.对因参与应急处置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对参与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燃气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住建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区政府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预案实施
燃气泄漏处置应急预案范文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