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险要地段,应限制游客的容纳人数,引导游客分批游览。
监控室密切注意各监控点的客流情况,一旦发现有阻塞现象,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同时广播引导分流。
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派员赶往阻塞地进行疏导。
出现紧急情况时,通知门票班立即停止售票,并立即报告管委会值班领导,启动本预
案。
4、管委会市场处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景区的客流情况,每2小时与轮渡公司、各景点联系一次,了解游客上岛人数,一旦游客量剧增,应立即报告管委会带班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在轮渡码头及旅游主干道对游客进行疏导,并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广播等对游客进行疏导宣传。
如情况异常由带班领导报告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5、本预案启动后,由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到岗,由指挥部统一指挥。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启动各单位相关的应急预案。
6、发生险情时,管委会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指挥调度。
视险情发生地点,以轮渡公司、各景点、执法大队、旅游质监所人员为主,并调动各部门人员充实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协助进行人员疏导分流。
如本系统人员力量不足,无法排除险情,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驻岛部队、单位求援,以争取以上单位的增援。
7、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管委会安全工作指挥部应迅速组织应急小分队进行抢险、救护工作,并向110报警。
若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管委会主要领导还应立即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二)大型旅游节庆和其他公众聚集活动人员的疏导分流
举办各种大型旅游节庆和公众聚会活动时,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
1、要加强组织领导。
凡举办各种大型群众聚集活动,都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管委会主要领导要对安全预防工作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
要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备可行确保安全的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反复周密的部署和检查,并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2、要全面落实责任。
举办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协同﹑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大型活动的主办方﹑协办方和场所提供方也要根据现场人流量制定好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安全保卫方案﹑会场周围的分流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周密调配安保力量,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通道,并要搞好安全教育和预案演练。
同时要加强请示报告,活动中,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擅做主张。
3、要强化监督检查。
管委会有关部门对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的申报要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审查有没有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安全措施是否适用合理;参加人数和场地是否匹配,符合安全要求;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实用;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运转是否符合安全条件等。
对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容纳量﹑人员疏散﹑紧急情况的应急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把关,留有充分的安全余量,并强化安全监管。
对未经审批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办。
4、要加强舆论宣传。
在举办大型活动前,主办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向周边学校、居民﹑游客和社会组织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遵守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纪律的自觉性。
要通过在公共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张贴活动场地建筑物及内部设施的平面图﹑现场广播﹑录像等方式,反复告知公众安全注意事项﹑紧急疏散信道的位置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举办大型活动时,管委会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主办单位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信息沟通和应急救援工作。
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措施,配备有关紧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做好客流引导、疏散和分流工作,避免拥堵、踩踏事故的发生。
6、发生突发事故时,活动的主办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报警(110),启动应急预案,先行组织施救,同时向管委会主要领导报告。
管委会主要领导视情况启动本预案,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必要时,应请求驻岛部队和其他单位支援。
各单位应急疏散预案详见《轮*********************》。
景区游客分流应急预案2
一、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