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II类区域包括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洁净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③IV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15cfu/cm2。
IV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执行无菌技术操作的管理
1、环境要清洁。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
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2、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洁。
帽子要将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在经灭菌处理后方可再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4、无菌包应注明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使用,放在固定的地方。
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天,过期应重新灭菌。
5、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钳(镊),无菌空罐打开后4小时更换一次。
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6、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7、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8、无菌物品存放柜保持清洁,除治疗室进行空气消毒时可以打开柜门,其他时间应保持关闭状态。
一次性医疗用品放入无菌柜时必须拆去中包装。
9、各种消毒灭菌剂根据其性能及产品说明与要求配置,并按要求定时测试浓度,保证消毒灭菌效果。
10、所有消毒灭菌物品必须及时标明打开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使用。
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措施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传染科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遗传毒性废物包括各种化疗介入药物及相关注射器等。
9、放射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病区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3、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
1、院感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