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
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客服人员逐层上楼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起火层上层→起火层下层。
2.7小型火灾组织微型消防队灭火,三人一组。
20分钟内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撤出应急灭火人员。
由专业消防对组织灭火。
2.8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办公楼辖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几层、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中心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中心领导、物业管理部经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洁班主管、微型消防队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中心领导任临时总指挥。
中心领导尚未到场时,由物业管理部经理代行临时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微型消防队,指挥义务微型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
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