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护财务、档案、贵重物资;
7.协助做好灾后的恢复医疗(就诊)秩序及相关工作。
第二条报警和接警
一、报警
当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院内火警电话(电话6119)或报告治安办公室(电话:6784)。
不可控火灾直接拨打119进行报警。
报告内容:发生火险的具体部位(科室)、燃烧物质、楼名楼层、房间及报告人。
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有消防手动报警按钮的部位,应立即启动按钮报警。
二、接警
消防控制室或治安办公室接到电话报警时,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自动报警后:
1、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确认火情,并将现场情况反馈中心控制室。
2、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向报警部位进行核实,核实后通知赶往现场的人员。
3、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治安办公室(电话:6784),治安办公室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组织、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留守人员应将监控画面切换到发生火险的区域进行实时监看。
第三条火灾处置程序
一、可控火灾:发现火灾应立即利用现场灭火器实施灭火扑救,并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和总值班人员(夜间)。
二、不可控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摁下消防报警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或总值班人员(夜间)。
2.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实施灭火扑救。
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二)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通知保卫处和院总值班(夜间)。
总值班人员负责报告医院负责人。
(1)保卫处、行政总值班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火势情况。
如果火势不可控制,且有发展趋势,应立即组成临时指挥部,行使指挥中心权利,果断下达相应命令。
及时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指挥中心成员到达指挥中心。
(2)通知物资保障组(水暖组、电工室、氧气站)做好启动消防泵、切断电源、氧气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停止供电、供氧;通知疏散组,做好疏散准备;通知救护组,做好救护准备。
2.医院负责人到达现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物资抢险等。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集中灭火器,利用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
(3)疏散引导组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组织相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
3.传达室(夜间警卫班)打开医院大门,疏通消防车通道,接应消防车到达火灾区域。
4.消防控制室接到命令后,开启事故广播进行疏散,疏散时要有序进行疏散引导(疏散顺序见疏散预案)。
5.消防队到达后,听从消防队的指挥并根据消防队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以及物资的保证。
6.消防队到达后,应急小分队协助救护组、疏散组、物资保障组的工作。
7.灭火后的现场由保卫处、治安办、保安队进行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