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神志尚清醒,但心慌力乏,四肢麻木。
该类病人一般只需将其扶到清凉通风之处休息,让其自然慢慢恢复。
但要派专人照料护理,因为有的病人在几小时后会发生病变而突然死亡。
②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
该类病人应该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
人工呼吸法可按下述口诀进行,频率是每分钟约12次:清理口腔防堵塞,鼻孔朝天头后仰;贴嘴吹气胸扩张,放开口鼻换气畅。
③有呼吸,但心跳停止或极微弱。
该类病人应该采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来恢复病人的心跳。
一般可以按下述口诀进行,频率是每分钟约60~80次。
当胸一手掌,中指对凹膛;掌根用力向下压,压下突然收。
④心跳、呼吸均已停止者。
该类病人的危险性最大,抢救的难度也最大。
应该把以上两法同时使用,亦即采用“人工氧合”的方法。
最好是两人一起抢救,如果仅有一人抢救时,应先吹气2~3次,再挤压心脏15次,如此反复交替进行。
办公室用电管理规定篇8
为规范公司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加强对以上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数码照相机、移动硬盘、录音笔、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投影机等电子设备应作为公司固定资产及时入库,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负责管理电子设备必须先行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设备的各项功能,并整理好一套简明手册,方便借用人员正确使用。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电子设备的部门,须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办公用品及设备申购单》经总经理签批同意,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采购,所需部门保管人员填写《办公用品借用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如为短期临时借用,则由物品所需部门人员直接填写《办公用品借用单》,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借用人员在办理电子设备借用时,须仔细查看所借用的设备情况,检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设备配件是否齐全。
如发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配件不全,须立即向设备管理人员指出。
管理人员须对借出部件与相机状况予以声明,做好借用登记。
管理员还应对设备使用作详细嘱咐,以防出现损坏情况。
第五条借用人员在使用所借设备前,应仔细阅读所借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如因违规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第六条短期借用电子设备时,经批准后借出的设备,申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员还清所借物品,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时,需重新办理借用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逾期不归还者,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强制收回。
第七条设备归还时,须经设备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若有丢失零配件、摔坏设备等损坏现象,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正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修理产生费用,由借用人承担。
第八条设备在借用时,如发生设备遗失或损坏后无法修复,一律全价赔偿。
第九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