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火灾事故总指挥:
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指挥。
(2)现场指挥:服务处经理:秩序维护部主管: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援。
2、工作机构及职责
(1)报警及补救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一班班长
成员:报警员:一名,主力灭火员:三名。
职责:负责扑救初起火灾,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疏散组
组长:综合事务部主管:
成员:着火现场周围疏散员:秩序维护员二名,车库疏散员:一名,安抚员:客户人员一名。
职责: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二班班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一名。
职责:负责区外救援车辆及人员引导。
(4)警戒组
组长:当班秩序维护部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二名。
职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进行警戒,保护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环卫班班长。
成员:保洁员二名(负责包扎),秩序维护员二名(负责抬担架)。
职责:负责伤员的救护及转往医院。
(6)后勤组
组长:前台接待员。
组员:保洁员2名。
职责:负责及时提供救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物力。
(7)通讯联络组
组长:综合服务部内勤。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的及时联络。
(8)工程技术组
组长:维修员。
职责:负责小区断电工作(应救护工作需要)。
三、应急处理
当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安全部报警,秩序维护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根据火情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应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贵重,后次要;先灭大,后灭小;先隔断,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则扑救。
(一)入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安全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它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