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项目部按照重大事故报告规定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上报建总。
由集团公司负责应急响应,现场积极开展应急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发生死亡1-2人或重伤3-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的事故。
由项目部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上报集团公司。
但项目部要积极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Ⅲ级应急响应。
适用于发生重伤2人以下或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事故,项目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后就可控制事故的发展趋势。
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上报公司。
6.2响应程序
6.2.1公司总部的一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值班人员接到高空作业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高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开展工作。
(1)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出事现场;
(2)迅速向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请卫生、保险、交通等部门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察、施救等工作。
(3)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4)采取抢救紧急措施。
(5)由公司应急办公室人员负责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工作。
6.2.2项目部的二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高空作业事故后,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同时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项目部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迅速组织各相关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参加现场救援,尽可能缩小影响及损失,并根据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如拨打110、120求援)。
(3)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先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并以最快速度交由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或急送医院救治。
(4)积极配合政府的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开展安全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和损失情况。
(5)高空作业事故处理后,项目部应及时写出调查报告,组织人员进行总结经验教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此进行举一反三教育,预防类似情况的发生。
6.3处置措施
6.3.1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受伤人员,并根据受伤程度进行救护。
6.3.2伤口出血处置措施:
(1)伤口渗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
若包扎后扔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或用布带等止血。
(2)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有条件用止血带止血,再送医院。
6.3.3骨折急救措施:
(1)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2)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守,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士袋(或其它替代物)围于颈部两侧至颈部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4)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
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6.3.4颅脑外伤
(1)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管通畅,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2)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3)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送医院诊治。
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及救援预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