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层层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果断采取暂停营运、关闭等措施,严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是指导旅游景区抓好灾害源头管控。
各景区主要负责人假期期间要落实值班值守,亲自安排、一线督查,做好火灾源头管控,严防引起火灾事故;健全完善景区景点供水供电、消防安防、应急救援、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和用电用气、游乐设施操作规程。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在明显位置公告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识,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应急避险场所;
三是指导旅游景区特别是密闭型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例,严禁电线私拉乱接,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锁闭门窗营业等安全隐患问题发生,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人员踩踏等事故。
三、紧抓疫情防控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
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预约、测温、扫码、消杀和室内场所的通风工作,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指南,做到开放有序。
二是优化设置景区线路,核定好最大承载量,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配备管理人员。
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四、责任分解
1、柏洼山景区
企业主体责任为吕梁东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属地管理责任为宁乡镇人民政府。
2、神圪垯乡村旅游示范村
企业主体责任为中阳县神圪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属地管理责任为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3、弓阳村乡村旅游示范村
企业主体责任为暖泉镇弓阳村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为暖泉镇人民政府。
4、闹泥山庄
企业主体责任为中阳县昌铭兴盛农牧有限公司,属地管理责任为暖泉镇人民政府。
联动部门为:公安、应急管理、交警、市场监管、卫健体、林业等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落实好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分类完善应急预案。
对旅游景区等文化旅游企业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求,视情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申报创建和评定的处理。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相关旅游景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
(二)健全安全防控联动机制。
主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交警、市场监管、卫健体、林业等部门,落实对各类文化旅游企业监管的责任要求,建立风险管理联动机制。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强化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和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如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