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主管:
(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火场,查看火情,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火势向部门经理提出救火方案。
(2)按照总经理的指令,带领义务消防队员扑灭火灾。
(3)灭火期间,与保卫部主任保持联系,根据火势,请示和建议灭火指挥中心采取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断风、打开排烟装置以及提议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4)负责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5)配合保卫部主任布置火灾扑灭后的现场保卫工作。
(6)协助市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7)负责起草火灾事故以及火灾原因的调查报告。
3、警卫队主管: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内保主管,做好现场的保卫工作。
(2)通知当班警卫领班,布置好现场有关区域的警戒工作。
(3)负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
(4)协助车场管理人员清除车场障碍,疏通车道。
(5)协助内保主管作好被疏导人员及被抢救物品的保护工作。
4、内保主管:
(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主管提出保证其它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2)立即会同警卫队主管迅速布置好现场内部及外围警戒。
(3)协助客服部搞好客人的疏散及安顿工作。
(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5、警卫队领班: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警卫队主管布置现场的警戒工作。
(2)带领其他警员赶赴火灾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3)火灾扑救期间,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4)带领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及物品的营救工作。
(5)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6)火灾扑灭后,负责布置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6、警卫人员:
(1)接到火情通知后,警卫人员应听从警卫主管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现场的人员严加控制。
(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主管和领班的安排,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战斗。
(5)负责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9)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三)工程部
1、工程主任/经理
(1)接到大厦火情通知后,立即通知检查本部各个控制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
(2)现场任何部位起火都应组织本部义务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火场,扑灭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