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教育不力,本班组工人在居住区使用经理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在房间内用蜡烛照明、在工区、居住区、等处焚烧废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而导致火灾。
(2)未对工人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员的失火责任
(1)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在失火发生时,本人未留在经理部、擅自离开经理部、未在工区或未在施工范围内失火时找不到人,致使无人组织扑救火灾、无人报警,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2)职工管理系列值班干部或值班人员失火时不在经理部、不在岗、未及时组织职工撤离火源地或因处置不力,导致工人伤亡。
(3)值班电工在失火或电线起火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关闭变电房总闸,造成电线起火,火势蔓延。
(4)值班司机擅自离开经理部,在失火时不能将汽车开出快速撤离火源地,导致汽车燃烧。
5、部室失火责任划分
办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部承担供电和消防设施维护的任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经理部或工区一旦失火,经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存在,这两个部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责任
1)经理部行政办公室应承担以下失火责任。
⑴未预先安排好安全保卫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消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写出检查报告。
⑶未向各防火责任人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火情隐患或消防薄弱环节,必要时未及时向有关防火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⑷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在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时留守电话。
⑸未及时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保证晚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有一台火警报告电话。
⑹值班人员请假未及时安排人员代班。
⑺对失效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
⑻对各部室各部门报告的火情隐患未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或遇重大隐患未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2)行政部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⑴未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⑵对反映的消防设施的损坏(水龙头、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的丢失,未及时进行维修或采购补充。
⑶未对电线线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⑷对反映的漏电或电起火问题未进行及时的维修。
⑸对各部室反映的属于行政部门处置的消防隐患,未进行及时处置。
⑹对容易导致电路起火的险情隐患,未组织及时的更换或维护。
⑺按经理部安保部门通知的区域和时间,于每晚或于某一时期时间段内,未按时关闭电路总闸。
⑻批准电工外出公干或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在经理部安排电工值班。
⑼重大节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专门用房及24小时固定通讯电话。
第五条奖励
一、每月对经理部各部室和工区消防工作进行评比。对履行消防合同,成绩显着的部室消防责任人应进行奖励。对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对消防责任人进行重点奖励。
二、对下列个人应区别情节予以奖励
1、发现火情,及时呼救或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有效地制止火灾。
2、积极组织救火或个人积极参加灭火,表现突出。
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通用版4
1、供暖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供暖人员努力学习技术,熟练的掌握公司各物业供暖设备、线路走向及所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际操作。
3、负责配电室、电梯机房、楼层供暖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4、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共设备的应急维修。
5、每月两次供暖设备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