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救护后勤保障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4预防、预警和接警
4.1危险源监控和预防电力生产企业单位须完善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xx集团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机械部分)》(xx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4.2预警和接警
4.2.1预警电力生产企业单位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班值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4.2.1.1火灾地点;
4.2.1.2火势情况;
4.2.1.3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4.2.1.4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4.2.1.5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4.2.2接警
4.2.2.1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2.2.2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4.2.2.3接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机构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4.2.2.4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火灾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5.1.1.1火灾事故发现人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必要措施后紧急避险逃生。
5.1.1.2火灾事故地点管辖范围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涉及设备、系统进行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警;当火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应组织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5.1.2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5.1.2.1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相应的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5.1.2.2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带明显的识别标志。
5.1.2.3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5.1.2.4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发生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
5.1.2.5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驻厂武警和经警增援,为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5.1.2.6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企业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支持。
5.2应急结束
5.2.1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在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投入的各应急小组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后,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5.2.2应急行动结束后,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待事故取证完毕后清理事故现场。
6信息报告和发布
6.1在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通过三个渠道向公司生产值班室和及主要领导报告。
6.2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6.3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事故单位行政办公室经审核批准,统一对外准确发布火灾事故的信息。
7后期处置
7.1应急行动结束并完成调查取证后,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的物资以及污染物的清理,消除事故影响,及早恢复生产、办公、生活秩序。
7.2事故伴有人身伤亡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妥善安排受害者医疗救治、安抚、慰问受害者家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