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
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
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工厂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股份公司对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本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法律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股份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
第四条: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股份公司各单位及各部门在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运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培训
第五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ABC干粉灭火器主要由盛装粉末的粉桶、贮存二氧化碳的钢瓶、装有进气管和出粉管的器头以及输送粉末的喷管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