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3.1.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旅游团队或散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与教育卫生局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b.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队及散客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决定启动漳州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3.2.1雨天路面湿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文旅局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同时提醒旅行社不要组团前往危险地区进行登山等风险较高的旅游活动,合理疏导,及时告知,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确保不发生事故。
3.2.2假期有关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服从文旅局的统一指挥,疏导人群,必要时停止接团活动,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
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管委会领导事件有关情况,决定启动
漳州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2.3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伤亡事件,文旅局要协助外事办、台办的有关人员除积极采取救援外,应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台港澳地区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3.3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领导小组应配备24小时值班的手机,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信息报告
4.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4.2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管委会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3领导小组接到重大以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管委会,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以书面上报。
4.4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5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人员伤亡(中毒)事件,领导小组应同时报告所在地台办、外办、侨办和市旅游局。
5、联系方式
20xx年假期期间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